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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司授权委托国内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中国驻韩使馆认证

  韩国公司授权委托国内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中国驻韩使馆认证。

  随着中韩两国在经贸文化等各领域交流的日益深入,韩国公司参与中国各领域的合作也越来越多,那么不可避免双方会产生一些纠纷,这时如果韩国公司要在国内办理诉讼,就必须提供韩国公证认证手续,这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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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国境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是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韩国公司委托中国律师进行诉讼需要对哪些文件办理公证?

  首先,需要对韩国公司注册正式办理公证认证;

  其次,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该文件的制作相对简单,可以参照国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进行制作;

  再次,关于授权文件,由于属于涉外案件,因此在制作授权文件的时候应当十分严谨,尽可能将可以预见到而由有需要的授权内容全部写入授权文件中,且应采用罗列式的写法,将授权的内容和授权期限写得具体明确(可以根据委托合同所确定的代理期限在授权文件中明确注明授权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如果是特别授权则一定要将具体内容表述清楚,尽量避免使用概括性语言。

  办理韩国公证认证流程:

  1.由韩国国际公证人进行公证;

  2.送韩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

  3.送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做使馆认证。

  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公证。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等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由驻在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驻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换言之,在韩国,公证是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对在韩国中国公民的文书进行直接证明。认证是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对韩国外交贸易部或其办事处认证过的文书进行证明。

  通常,在韩国中国公民可以向驻韩国使领馆申请公证,也可以通过认证的方式办理文书。韩国公民(含韩国籍华人)在华使用的文书,只能通过认证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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